:::

最新消息

首頁 / 最新消息
2019/10/02公告事項
臺中市勞工大學開辦育嬰留停復職勞工專班 營造友善職場
  一、依照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6條及第17條規定,受僱者得依法申請育嬰留職停薪,俟育嬰留停期滿後申請復職時,除法定因素外,雇主不得拒絕。為協助育嬰留職停薪復職勞工減少適應工作內容及環境之磨合期,勞工大學規劃辦理育嬰留職停薪復職勞工能力提升專班,補助事業單位於企業內部自行辦理,以協助受僱者熟悉工作內容,提升工作技能,並可減少復職成本,營造勞資雙贏之友善職場環境。
(一)師資:具從事育嬰留職停薪復職勞工所復職之工作內容相關經驗者。
(二)訓練人數:同一事業單位僅限申請1班,每班須訓練2人以上,其中必須至少有1人以上為申請育嬰留職停薪並已復職或即將復職之勞工。
(三)訓練地點:以回復工作之事業單位場所為主。
(四)訓練期間:由授課師資規劃,惟最長不超過1個月。
(五)訓練時數:由授課師資規劃,惟訓練時數不得超過30小時。
(六)補助經費:補助事業單位講師鐘點費800元/小時。
如欲申請育嬰留職停薪復職勞工能力提升專班或詢問相關問題,歡迎洽詢本局,電話:0966-182578。另事業單位員工育嬰留職停薪期間,如事業單位有短期替代人力需求,可向臺中市就業服務處洽詢相關事宜,洽詢電話:(04)2228-9111 分機 36100、36200、36300。